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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2026年预算
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
2026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 收支总表
表二 收入总表
表三 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 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表五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十 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十一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表十二 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一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 部门机构设置: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的关于印发《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朝办字[2019]32号),规定,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简称区文化和旅游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2. 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及体制机制改革,统筹规划本区文化、文博事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管理本区重大文化活动,参与国家、北京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活动,组织本区文化和旅游对外宣传和推广活动,促进文化和旅游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负责制定本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3)指导、管理本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和鲜明地区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4)负责本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指导公共文化设施和旅游设施建设,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5)指导、推进本区文化和旅游与科技融合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6)负责本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传播和发展。
(7)负责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文物保护管理和安全监管,实施保护工程。负责推动本区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相关专业人员的科研、培训和交流活动。负责本区历史文化研究工作。
(8)统筹规划本区文化和旅游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业发展。
(9)指导本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负责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0)负责本区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监管方面行政审批工作。
(11)协助区委宣传部指导本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本区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负责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13)负责文化和旅游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文化和旅游重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26年,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锚定“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重大战略任务,以建设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和全球旅游目的地为重要抓手,以创新推动区域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促进朝阳区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
(1)举旗定向,全面夯实政治保障
持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启动“十五五”规划论证与修订工作,对《朝阳区“十五五”时期公共文化发展规划》《朝阳区“十五五”时期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的规划目标、重点任务与实施路径的科学性、可行性进行深入研判。
(2)普惠于民,提升公共服务品质
完善设施网络,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主动嵌入园区、商圈、公园等居民高频活动场景。深化基层文化设施“所有权与运营权分离”改革。策划第十二届“艺术朝阳”原创作品征集与展演活动,扩大群众参与面。提升“亮马河国际艺术季”能级,强化国际元素与朝阳文化融合。扎实推进《亮马河、坝河的故事》话剧创排工作,打造代表区域文化形象的标杆性演艺作品。开展2026年朝阳城市书屋全民阅读系列活动,推进“书香朝阳”建设。继续开展“2026年首都市民音乐厅”演出项目,持续实施“我们的节日”系列、“文化下乡”等惠民项目。聚焦基层文化品牌打造,推进“一街乡一品牌”建设,重点扶持“垡头笑剧场”“繁星演出季”等特色街乡文化活动,激活区域文化活力。
(3)赋能增效,构建融合发展格局
积极参加2026年服贸会、文旅消博会,深化“潮朝阳”品牌建设,持续推进茶香文化周、北京朝阳国际灯光消费季等品牌活动,放大假日经济、演唱会经济效应,推动朝阳文商旅体融合发展。探索发放住宿消费券,以切实的消费优惠注入朝阳区住宿业市场,撬动住宿等传统旅游消费增长。持续加大对崔各庄万荷文化艺术园的支持与培育力度。聚焦艺术创作、影视文创、文体融合等核心业态,推动形成集美术馆、创意工作室、精品商业配套于一体的综合文化空间。
(4)守正创新,加强文物保护利用
持续推进海阳义园等重点文物修缮工程,守护区域历史文化遗产,扎实开展朝阳区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下阶段工作。持续推动肃慎亲王敬敏墓等具备开放条件的文物开放利用,让文物资源惠及大众。开展2026年朝阳区非国有博物馆扶持工作。开展大运河朝阳段实际调研,调研成果汇及成书。深入实施“文物+”战略,充分挖掘博物馆古建筑群、藏品信息、非遗项目、品牌活动、文创产品等资源,结合功能定位和空间布局,盘活文物活化利用资源。实施东岳庙、北顶娘娘庙活化利用工程,挖掘博物馆古建筑群、藏品信息、非遗项目、品牌活动、文创产品等资源,开展数字化展陈升级、夜游产品打造、文化IP开发、区域资源整合等。
(5)综合施策,培育优秀文旅行业
持续开展2026年文旅人才项目扶持,开展文旅人才培训工作,搭建“文化带头人”交流平台,引导文旅人才进一步发挥作用。做好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准入审核、剧本娱乐备案监管,加强帐篷露营地等新兴业态引导。严格查处文化娱乐场所不规范经营、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等行为,坚决落实预付费监管要求。优化接诉即办处置全流程,深化复盘分析,聚焦高频问题和重点领域,推动从“接诉即办”向“未诉先办”转变,加强跨部门协同协作,提升复杂诉件办理质效。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收入预算9583.38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7564.31万元增加2019.07万元,增长26.69%。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9583.38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7564.31万元增加2019.07万元,变动原因:因工作需要,项目经费增加;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5年持平;单位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5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1685.7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7.59%,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1569.07万元增加116.71万元,增长7.4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7897.60 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5995.24万元增加1902.36万元,增长31.73%。主要原因是为促进全区文商旅体展市场繁荣和可持续发展,文商旅体融合发展扶持项目经费增加。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6 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4.72万元,比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减少0.25万元,下降5.03%,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6 年预算数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6 年预算数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6 年预算数4.72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7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五、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6年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14.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9.55万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6年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4268.81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1.65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3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2台(套)。
十一、名词解释
单位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